重要通知澎湃在线

<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

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技术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教育(教体局):

为科学指导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做好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学校有序复学复课,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号),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厅针对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学习生活环境状况、学生不同年龄段特征等情况,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2.内蒙古自治区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年5月29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一、组织保障和制度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相关领导管理组织机构),全面领导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各岗位职责明确,任务到人。多校址办学的中小学校,每校址必须指定明确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和工作联络人。

(二)加强联防联控。教育部门、学校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卫生健康部门加强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三)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应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措施,制订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要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传染病疫情等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晨午检制度、师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师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做好应急演练,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疾控中心、医院、社区服务中心、卫生院等)做好沟通衔接。

(四)做好保障物资储备。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

(五)校园内清洁消毒。开学前对学校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开窗通风,并开展预防性消毒。开学后做好教室、宿舍、楼道等室内地面、物品表面消毒。

二、人员管控要求

(一)登记排查入校全体人员。提前掌握教职工(包括教师,以及食堂、保洁、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要求所有师生员工做好入校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学校。对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督促其及时就医,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必要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

(二)开展每日健康监测。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晨午检,住宿学生增加晚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日报告”指每天均要报告,“零报告”指未发生、无异常也要报告)。重点监测学生和教职工有无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工和学生要密切跟踪其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有条件的学校可使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报告、监测。

(三)相关人员风险排查。建立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每日由家长向班主任报告。学生或共同生活人员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并送医就诊。

(四)加强巡查。学校应每日开展校门口、食堂、厕所、教室、宿舍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发现潜在风险并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

(五)控制校内人员密度。学校实行相对封闭的管理措施,错时安排校内各班级作息,在入校离校、课间休息、用餐、如厕、进出宿舍等环节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所有可能引起人员排队聚集的场所均设置1米线,引导学生不追逐打闹、不握手、不拥抱。

(六)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可通过错峰开会、网络视频或提前录制会议材料等方式召开学生会议,适当开展网络教育课程或线上展示交流活动,确需开展现场活动的,需按规定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

(七)开展健康教育与技能培训。将新冠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让学生和教职工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通过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qsfqo.com/zcmbjc/12934.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